交換舞伴

1987年,也就是民國76年的時候,我還在就讀高中三年級。當時沒有嗑藥、吸麻、援交、一夜情這些鬼東西,最刺激的娛樂就是上地下舞廳。

以文法的觀點來說,既然是〝地下〞,按理言之就不應該用〝上〞這個動詞。學校是知識的殿堂,地位何等崇高?所以用〝上〞學來說明學子的求學行為,十分貼切。

一般男女交歡,因為女性都位於下方比較普遍,也比較常見,所以用「他〝上〞了他的馬子」來陳述一個現象,是市井約定成俗的語法。

現在女性意識抬頭,女性爭取主導地位的成果也頗見成績,女性跑到上面的位置也不是什麼罕見的事情,所以如果說她〝上〞了她的性子,也沒有什麼不妥。

馬子跟性子,都是當時分辨性別的俚語,現在已不時興這樣的講法了。當時的警察叫做「條子」,但這樣的講法到現在還流傳,那女警又該怎麼說呢?根據前面的例句,顯而易見的,當然就叫做「馬條」。

如果用這些說文解字的內容認定我岐視女性或文章有色情的成份,或是有反社會情節,那就跟封建時期的大興文字獄的行為沒有兩樣:人家只是說「清風不識字,何必亂翻書?」就被清廷滿門抄斬。這清風跟清朝其實風馬牛不相及,只不過不小心有個〝清〞字在裡面,就這樣亂殺人,而且還殺了一大堆不相干的人,實在一點道理都沒有。

談這些已經離題了,還是談談地下舞廳好了。

地下舞廳不一定在地下室,我沒去研究這〝地下〞是怎麼一回事,當時常去的「KISS」、「迪迪」、「華國」等等,應該都是合法立案的舞廳,但其中「華國」是在四星級飯店「敬華飯店」的地下室,這一點倒是有符合〝地下〞的描述與精神。

上地下舞廳找樂子,消費雖然不是頂高,但對於單純的高中生來說也是不小的花費,而且去舞廳總不能穿學校的制服去吧?額外花點錢買套引人側目的服裝也是不能避免的開銷,我是必須省吃儉用,把早午餐的錢省下來,一個星期才能去騷包一番。別的同學是怎麼搞的我也沒去研究,總之大家都是各顯神通,把自己搞的五顏六色,炫目非常。

以前星期六也要上課,不過只要上半天,所以中午時間一到,相約的同伴就會拿出事先放在書包的便服出來換。現在的學生好像星期六不用上課,跟企業界一樣搞個週休二日,不過根據我的觀察,現在的學生星期六不但要上輔導課,而且好像要上一整天,非但沒有比較輕鬆,反而更加沉重。不由得為現在的學生傷腦筋,不知道他們要在哪個時間上地下舞廳呢?

上地下舞廳,必然事前沒有找到女伴,因為這才是上地下舞廳的真髓。找到女伴的人可能就會去別的地方幹更刺激的事了,不會來地下舞廳。進入舞池後,跳跳〝踢死狗〞Disco 或是 Rock ,其實都不是重點,當音樂嘎然停止,舞池內燈光頓時全暗,才是令人心跳加速,開始分泌腎上腺素以及荷爾蒙的時刻。

DJ換上旋律舒緩的抒情音樂,大家紛紛下場跳起「勃魯斯(Bluce)」這種曖昧的慢舞。即使原先聲稱自己不會跳舞,老是坐在座位上喝飲料,堅持不願下場跳舞的人,這時候也迅速滑入舞池當中,就像是佈道大會上常常會有人突然從輪椅上站起來一樣,神蹟真的是無所不在,即使在這種不怎麼高尚的地方,上帝也不忘救贖這群迷途的羔羊。

只見一對對的臭男生飄到舞池中,到處詢問舞池中一對對的女生:「小姐,交換舞伴嗎?」在伸手不見五指的情況下,根本看不見對方的容貌,完全無法得知對方到底是圓是扁。美女當然人人都愛,可是首先面臨的難題,就是對方願不願意跟你「交換舞伴」,所以這種事情完全是看老天爺的安排。一無所獲的情形當然是司空見慣,乖乖回座位喝飲料的也大有人在,這是青澀少年的人生一大挫折,不過那時候因為挫折而跑去自殺的年輕人沒有像現在這麼多。而且想到孫先生搞革命也是不那麼順利,可見人人都應該接受失敗的考驗,人生比較像回事。

運氣好的,交換舞伴獲得首肯,一對男女兩個人就在黑暗中相互擁著對方,嗅著對方的費洛蒙,隨著音樂左右搖晃,哪有什麼舞步可言?膽子大一點的,兩個人就擁抱在一起,感受對方的體溫了,當然也有控制不住,當場熱吻起來的。比較誇張的情節是聽說有人在當場探索對方身體。

男生在自我吹噓這方面的能力,通常不需要經過學習或訓練,回到坐位後,有所斬獲者必定大吹大擂,口沫橫飛,其奇遇與劇情絕不亞於黃色小說,甚至預告即將會發展出〝大人的行為〞。

當燈光亮起,謎底即將揭曉的那一刻,真的是教人緊張的關頭,比電視上的那個「我愛紅娘」拉開簾幕的那一刻更加刺激。「我愛紅娘」還有親友團在台下打暗號,大作其弊,在這種比地獄還黑暗的地方,根本沒有人可以幫助你。

看見對方後,兩個看得順眼的,當然皆大歡喜,坐下一同喝飲料,或是留下電話號碼,保持聯絡。男生以視覺動物居多,燈光一亮,看眼前的女生不怎麼美麗,馬上逃竄,掉頭就愴惶逃逸,完全不給女生面子。看男生懊悔的程度,多半可以猜到他剛剛在黑暗中荒唐的程度,都是成正比的。

當然也有鮮花遇到牛糞的情況,女生這方面的表現就比男生世故成熟,不會這麼不給對方面子。

我的童年已經夠黑白了,若不趁著這段叛逆期做點荒唐事,人生未免太乏善可陳了。

跑了幾趟舞廳,當然有幾次運氣不錯,有女生願意「交換舞伴」。基本上我不是好學生,好學生哪會上地下舞廳?要說我是壞蛋,倒也不至於泯滅天良,充其量只是屬於「有色無膽」的孬種假壞人,所以大部份時候我都是客氣小心的牽著對方的小手,摟著少女特有的纖腰,如此這般就足以心跳加速,對於一個還在發育的青少年而言,已經十分滿足了。

過程大多是談一些言不及義的無聊話題,等到燈光一亮,互道一聲謝謝,就轉身走人。畢竟美女是稀有動物,要遇上也要看造化。

不過這麼常常去鬼混,當然會偶遇明眸皓齒的美人胚子,當燈光一亮,眼睛都忘了眨,眼睛乾得隱形眼鏡都快要掉出來了,但因為我是男性的大眾動物,所以結局是:「謝謝,但是不用再聯絡了。」

也有遇到比較不在乎身體接觸的女生,黑暗中牽不到她的手,因為她直接把雙手環繞在我的脖子上,身體貼了上來,跳起了「三貼」。在我未諳世事之時,就先知道女人的身體有多麼柔軟,這一切都要感謝這些大方的少女們。

女生的柔軟胸脯貼上我的胸膛,當然讓我全身的血液沸騰起來,而且幾乎都流向同一個目的,集中到身上唯一沒有骨頭的地方。有句話形容的好,就是:「全身有骨頭的地方都軟了,沒有骨頭的地方卻硬了。」

因為我「有色無膽」,所以沒有真的「三貼」,只有「二貼」。清純的少年郎實在不好意思就這麼〝頂〞上去,只好翹著自己的屁股,而且費力的維持這種畸形的姿勢直到燈光亮起。

要說是「二貼」,也不盡然,因為我也沒有勇氣跟陌生人交換口水,雖然我的初吻差不多也是發生在這段時期。

雖然不是俊男,但芝麻也有遇到綠豆的時候。有次也是遇到個讓我「軟了硬了」的少女,而且不知當時哪來的勇氣,竟然吻了她的脖子,她也沒拒絕,整個人攤在我身上。

顯然她剛剛跳完熱舞,汗水淋漓,我滿嘴滿臉都是她的汗水,搞的我都分不清楚臉上到底是她的汗水,還是我激動的淚水。

燈光亮起,除了相互道謝,又多了交換電話的動作。有了電話,焉有不打之理?這麼熱線往來了幾次,老覺得她講話幼稚非常,剛開始還覺得她可愛,後來愈來愈覺得不對勁,一問之下才知道她只是個國中生,頓時解開了心中的疑團,不過也沒再打電話給她了。

我是一個連三貼都不敢的人,當然沒有做出摧殘幼苗的事。不過說實話,她發育的可真好。

這麼渾渾噩噩的高三生涯,當然大學聯考落榜。雖然沒能好好去讀大學總是憾事一樁,不過事隔多年回想起來那一段青澀與輕狂,還是饒有趣味,這恐怕是〝好學生〞不會擁有的回憶。

3 thoughts on “交換舞伴

  1. “搞的我都分不清楚臉上到底是她的汗水,還是我激動的淚水。”太好笑了,你這個小子!

  2. 你留了汗水 口水呢?
    早知不當好學生 生活可以這樣有趣
    我就不讀書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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